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梧州循环经济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现状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网上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概况
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龙圩区新地镇,东起赛塘水库,南至规划207国道,西接苍岑路,北临规划快速路,总用地面积2248.96 ha。
2008年4月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规划(2007~2015年)通过审查,规划面积758.3ha,该规划环评获得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桂环管函〔2008〕251号);2009年8月园区获得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的试点,2010年10月通过国家进口资源“圈区管理”,园区主要以进口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为主线发展。至2013年园区拟扩园发展并完成了《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获得批复(梧政函〔2014〕84号),规划面积2248.96ha,该规划环评通过原梧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梧环管函〔2015〕79号),2016年园区制定了《梧州再生资源利用园区产业规划(2016-2020)》,主导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塑料再生利用深加工产业、金属深加工产业、汽车零配件产业、再制造产业、表面工程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小家电产业、物流产业。
2018年随着国家对进口再生资源的管控,限制了园区的发展,园区对产业发展进行了修编,修编产业定位为 “优化提升传统再生综合利用产业、重点培育发展八大核心产业,横向扩大园区再生资源产业范围,纵向进一步延长园区产业链”。2018年11月,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产业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7月获得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产业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梧环管函﹝2019﹞20号)。
2019年以来,园区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发生较大变化,龙圩区环境空气质量由2018年的“不达标区”改善到2019-2020年的连续“达标区”。且“十四五”初期,国家和地方发布了新的环境管理要求,对园区发展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中有关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规定,开展园区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主要重点是按最新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以促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系统梳理园区发展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重新审视园区的发展方向及环境目标,科学评估园区产业布局、规模、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推进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严格环境准入要求,有效防范产业园区环境风险。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要求,为园区环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规划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3)对园区发展比较关心的其他市民。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9994616916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77749090
通讯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邮箱:wzgczy@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2年3月15日至3月29日。
附件1:《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