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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盛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金属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9-14      点击:7551次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梧州市盛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金属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梧州市盛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金属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梧州市盛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项目拟采用富氧熔融、精炼、水淬渣回收、富氧侧吹等工艺及先进的物化技术,配套相关的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年处置24.5万吨废线路板及有机危废、10万吨无机固体废弃物、4.7万吨液态废物、2.5万吨废杂铜,最终形成41.7t/a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1)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6.24%4.99%5.93%37.22%1.86%52.41%7.48%9.55%;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3.65%2.03%1.45%1.45%0.361%2.98%22.58%0.63%。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2)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SO2NO2PM10PM2.5TSP、铅、砷、镉、汞、二噁英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74%0.72%0.63%0.63%0.164%1.63%13%20.73%0.0066%0.27%。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3)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在建、拟建污染源后,本项目SO2NO2PM10PM2.5TSP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氟化物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铅、砷、镉、汞的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氨和硫化氢的小时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二噁英的年均浓度满足日本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均厂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东区污水处理厂达一级A标准后,再经速分生化+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后进入古凤河。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预测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小,污染程度小;排污设施突发污水泄漏事故时,污染地下水的程度大,但发生的可能性小;通过本次预测模拟,非正常工况下,污水池池底破损引发污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场地内部存在地下水分水岭,污染渗漏液随时间推移在场地内部分别往场地东侧及东南侧溪沟流域一带逐渐扩散,最终汇入东侧赛塘水库,但污染物在地下水运移下污染物浓度逐步降低,直至大部分污染物浓度低于地下水Ⅲ类标准。

    若能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分区防渗、监测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污染事故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良好控制,从地下水环境环保角度考量,本项目生产运行对周边及下游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运行时,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项目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铅、镉、砷、汞、铬等重金属及二噁英对周边土壤造成一定的累积影响,场地范围外的土壤中的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累积浓度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要求;场地范围内的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累积浓度、二噁英累积浓度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改变了厂区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对评价区域动植物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规模较小,项目积极实施合理的绿化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较小。

8、环境风险

1)项目危险因素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铜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银及其化合物、砷、汞、油类物质(废机油);天然气、硫酸、次氯酸钠等。

项目生产单元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要是危废原料、危险化学品(硫酸)、有害生产废水泄漏、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另外还存在可造成腐蚀、电气伤害、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危险因素。

2)环境敏感性及事故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别为E2E2E2。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为0人,厂区周边5km范围内居民人口为20226人。

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风险源为天然气的泄漏,进而发生火灾爆炸等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CO排放;废水处理站泄漏,生产废水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的环境影响;硫酸储罐泄漏,硫酸挥发造成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位于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陆域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集中式饮用取水口等敏感保护目标,也无珍稀动、植物物种,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居住区,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用地东北面的思盈(1047m)。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设有三级防控体系,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未达标的废水抽入事故应急池;储罐区设置围堰,雨水管沟内关键节点处设置闸门、抽水泵,管线与厂区事故池相连,阻断事故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系统进入厂外水体。

    本项目在设定的硫酸储罐连接管线发生破裂泄漏硫酸的风险事故下,大气环境硫酸雾未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2限值。在设定的厂区内天然气输送管道发生破裂泄漏天然气的风险事故下,天然气(以甲烷计)未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2限值。在设定的火灾风险事故下,火灾伴生污染物CO未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2限值。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建立全厂水体污染事故三级防控系统可有效防控本项目事故废水不排出厂区。应急预案应有效衔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要求,实现厂内与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有效联动,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有回转烘干窑炉膛烟气、逆流焙烧炉废气、富氧熔融炉膛烟气、精炼炉炉膛烟气、烟化炉炉膛烟气、富氧侧吹熔炼烟气、浸出废气、破碎废气、碳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物化车间废气、原料辅料贮仓暂存废气、中心化验室废气以及各工序无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回转烘干窑炉膛烟气、烟化炉炉膛烟气经各自“高效布袋除尘”处理,逆流焙烧炉废气、富氧熔融炉膛烟气精炼炉炉膛烟气和富氧侧吹熔炼烟气经 “余热锅炉及SNCR脱硝+骤冷+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同一套“二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60m高排气筒(1#)排放;回转烘干窑环境集烟+逆流焙烧炉环境集烟+富氧熔融炉环境集烟+精炼炉环境集烟+烟化炉环境集烟+富氧侧吹炉环境集烟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60m高排气筒(2#)排放;浸出废气经碱液吸收处理,通过120m高排气筒(3#)排放;破碎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15m高排气筒(4#)排放;碳化炉烟气经 “余热锅炉及SNCR脱硝+骤冷+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一套“三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35m高排气筒(5#)排放;物化车间废气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20m高排气筒(6#)排放;原料辅料贮仓暂存废气两级水吸收塔+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20m高排气筒(7#8#)排放;中心化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115m高排气筒(9#)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车间封闭、环境集烟等措施。

2)废水处理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物化车间废水先经絮凝沉淀+A2/O厌氧好氧+MBR”预处理和脱硫工艺酸性废水、化验室废水经石灰+铁盐-石灰+铁盐+电絮凝预处理后一并与一般生产废水进一步处理,废水深度处理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得浓水回用于冲渣补水,淡水回用于炉体冷却、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循环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排污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炉渣冷却冲渣、浇铸浊环水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在洗车场地内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往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地下水处理

    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与保护对策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突出饮用水安全的原则,对污染物的产生、渗漏、扩散、应急响应全过程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

    为了防止项目建设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需从原料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的泄漏;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降低环境事故风险;所有输水、排水管线等液态物质管道必须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

分区防治防渗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各分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l8598-2001)

应急处理措施

    为防止生产废水的事故性排放,应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提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治理的措施。

污染监控措施

    建立厂区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定期自行或委托有资质机构对厂区内的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以了解厂区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情况。同时,应对各污染防治区域尤其是重点污染防治区域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泄漏或发生事故,应及时确定泄漏污染源,并采取应急措施。

4)噪声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回转窑烟尘、逆流焙烧烟尘、富氧熔融烟尘、精炼炉烟尘、烟化炉烟尘、富氧侧吹炉烟尘、废活性炭、废水深度处理站污泥(含脱硫工艺酸性废水污泥)、废水深度处理站废滤膜及废过滤介质、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制备废滤膜及废过滤介质、烟气脱硫石膏、富氧熔融炉渣、精炼炉渣、烟化炉渣、富氧侧吹炉渣、废耐火材料、废布袋、危废原料废包装袋、废机油、碳化渣、洗车场泥沙和生活垃圾。

   其中回转窑烟尘、逆流焙烧烟尘、精炼炉烟尘(余热锅炉收尘灰、布袋除尘灰)、无机污泥、精炼炉渣、废活性炭、废水深度处理站污泥、富氧熔融烟尘(余热锅炉收尘灰、布袋除尘灰)、烟化炉烟尘(余热锅炉收尘灰、布袋除尘灰)、富氧侧吹炉烟尘(余热锅炉收尘灰、布袋除尘灰)、有机污泥、废水深度处理废滤膜及废过滤介质、废机油、碳化渣、富氧熔炼渣、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制备废滤膜及废过滤介质作为项目的返料返回富氧熔炼、浸出等工序再利用。

    烟气脱硫石膏、精炼炉渣产生后对其固废属性鉴别,如鉴别结果为危废则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库,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富氧熔融烟尘(脱硫塔脱硫灰)、精炼炉烟尘(脱硫塔脱硫灰)、烟化炉烟尘(脱硫塔脱硫灰)、富氧侧吹炉烟尘(脱硫塔脱硫灰)、铅锡泥、锡泥、废盐、废布袋、废包装袋委托有危废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烟化炉渣、富氧侧吹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厂内综合利用修炉。洗车场泥沙清理后用于厂内绿化种植。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土壤处理

源头控制措施

    大气沉降: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配备了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降低土壤环境影响的输入量。

垂直入渗:本项目各反应过程主要采用反应槽/罐的方式进行,减少发生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可能。

过程防治控制

    大气沉降:为减轻项目外排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的累积影响,要求项目在厂区四周、车间外进行绿化,绿化的植物主要为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植物叶片由于它们较大的叶表面积以及表层的蜡层能有效累积粉尘,是极好的大气粉尘吸收器和过滤器,滞留的粉尘直接与叶片接触,其表面颗粒物中的有害元素可以通过气孔进入叶片内部,此外滞尘量还与叶片的表面特性(皱纹、粗糙、绒毛、油脂等)及其湿润性有密切关系。

    垂直入渗:本项目各危险废物暂存、溶液池、反应槽、废水处理各水池等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防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梧州市盛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金属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用地符合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不属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不突破园区规划的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上线;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的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程度,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36MgeeOHLfKulwxFGszuw 

提取码:k5yc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梧州市盛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18163061155

邮箱:21969432 @q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5881803(转80606

联系人:陆工

邮箱:370078162@qq.com 

 

 

梧州市盛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九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