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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棕宁绿色新能源净化处置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置 70万吨含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西棕宁绿色新能源净化处置有限公司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9-05      点击:5759次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广西棕宁绿色新能源净化处置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置70万吨含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无害化处置70万吨含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棕宁绿色新能源净化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27534.03m2,建设废电池处理主厂房、熔炼及精炼厂房、净化处置厂房、电解厂房、试剂硫酸厂房等主体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形成年无害化处置70万吨含铅危险废物生产规模,产品为电解铅10t/a、精铅16.8t/a、合金铅10t/a、试剂硫酸9t/a和再生PPABS塑料颗粒2.8t/a,副产次氧化锌4t/a和铅铜锍0.26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有组织排放污染源的最大落地点及敏感点预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要求,不会改变评价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特征。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在正常情况下,污水外排对周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尚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不会造成水体水环境功能降级。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含铅废水的事故性排放,另外还需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采取相关措施后,事故性废水进入周边水体的几率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厂区进行地面硬化,并对生活污水的排水沟、集水池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废水发生渗漏导致地下水污染。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的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因此,本工程在运营期的废水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4噪声环境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污泥、含铅烟尘、隔板纸或玻璃纤维隔板、劳保废品等危险废物进净化处置工序的富氧侧吹炉处理;富氧侧吹熔炼炉终渣、烟化炉水淬渣、碱渣回收及综合利用工序终渣等需进行危废鉴别,如鉴别为危废,委托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如鉴别为一般固废,送水泥等建材制品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为含铅废水、重金属酸性废水、高盐分重金属酸碱废水以及纯水系统废水等,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上小河。

        2.废气

    项目产生的破碎分选废气经“物理拦截+酸雾净化塔”处理,塑料清洗造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板栅低温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高效过滤器处理,火法精炼废气通过布袋除尘+高效过滤器处理,铅膏粗炼废气、碱渣回收废气和含铅杂料净化处置废气处理后统一排放,电解精炼除铜和阴、阳极浇铸废气,铸锭机废气分别通过布袋除尘+高效过滤器处理;南、北两片电解槽废气分别通过酸雾净化系统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各自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搅拌机、排烟风机、泵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使用隔音、吸音材料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可处理危险废物进净化处置工序的富氧侧吹炉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富氧侧吹熔炼炉终渣、烟化炉水淬渣、碱渣回收及综合利用工序终渣等需进行危废鉴别,如鉴别为危废,委托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如鉴别为一般固废,送水泥等建材制品厂;生活垃圾和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靠,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虽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环境负面影响,但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只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可将工程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并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③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请您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来信、来访、发邮件等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棕宁绿色新能源净化处置有限公司

    联 人:马总

    联系电话:13014078111

    通讯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广西棕宁绿色新能源净化处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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